近年来,东川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领域项目、资金、责任,聚焦发现作风问题、责任落实问题、腐败问题三个重点,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序、有效开展。2019年全年,共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121件,党纪政务立案查处21人,问责单位1家,问责干部10人,批评教育64人。
区纪委监委建立领导班子每月轮流到乡镇(街道)接访下访工作制度,共开展10次接访,收到群众诉求及问题线索17件次。制定《东川区脱贫攻坚五级联动工作暂行规定》,督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月走访1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收集群众诉求及问题线索,及时报送乡镇(街道)纪(工)委,并建立奖惩制度,进行奖优罚懒。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平台运行管理,坚持层层督办,切实解决好基层群众诉求工作,去年以来,受理录入“五级联动”平台4980件,办结4979件,办结率99.97%,群众满意率92.7%。
同时,形成区、镇、村、组联动机制,明确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每月组织力量至少对2个村实施全面检查,实现一年内全覆盖,区纪委监委每月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量化考核,去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对工作落实不力的3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及4名脱贫攻坚主责部门相关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及通报批评,对2019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截至10月份未完成支出任务12家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在工作中,该区纪委监委加强扶贫领域精准监督,紧紧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这三个监督重点,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着力发现问题。区纪委还拓宽线索渠道,带着“放大镜”“探照灯”深入一线,建立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扶贫专项巡察、纪律作风巡查、随机动态抽查等四项督查机制开展精准监督,解决群众诉求。
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优先办理、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要求及时处置,对影响较大的问题线索和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问题线索,快速启动调查核实程序,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上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的重大典型问题线索,采取直查直办、提级办理。并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部门移交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行专人负责管理,逐一登记编号,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对督办、交办、转办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分析,跟踪督查处置情况,督促整改到位。
2019年,该区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共390余次,发出监察建议书8份、纪律检查建议书22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00余个,共提级办理相关案件5件。(张奥媛 吴杰)